加拿大对中国卡客车轮胎发起“双反”调查
发布时间:2026/09/02 作者: 无 来源: 《中国橡胶》杂志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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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月31日,加拿大边境服务署(CBSA)发布立案通知,宣布根据《特别进口措施法》,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卡车和客车轮胎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。
CBSA表示,将对相关进口产品是否存在倾销及补贴进行调查,并在90天内作出初步决定。届时,相关产品可能适用临时关税。有关调查的进一步信息,将在15天内公布。
通知中列明,涉案货物通常归入税则号4011.20.00.13、4011.20.00.19、4012.12.00.00。同时注明,上述税则号中可能包括非涉案产品,涉案产品也可能归入其他税则号。
涉案产品定义为用于卡车、客车、挂车及其他中型和重型车辆的橡胶充气轮胎,名义轮辋直径为17.5、19.5、22.5或24.5英寸。范围包括新胎和翻新胎;有内胎型、无内胎型、子午线轮胎和非子午线轮胎;无论其宽度、扁平比、载重指数、负荷范围或层级如何,也无论进口时是否装配在车轮或轮辋上,只要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,均属于涉案产品。
此案反倾销问卷提交截止时间为9月23日;反补贴问卷提交截止时间为10月7日。其中:反倾销调查期(POI)为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;反倾销盈利分析期(PAP)为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;反补贴调查期(POI)为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。
中国橡胶工业协会预计本周内召开本案应诉协调会,请涉案企业保持关注。